工财轻纺烟字[2003]7号
各省(区、市)财贸轻纺烟草(纺织、轻纺)工会,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棉纺织行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纺织职工学知识、学技术的热情,提高职工素质,推动全行业群众性岗位培训、操作练兵、技术比武活动的蓬勃开展,总结和推广细纱操作先进方法,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纺织工业的产业升级,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决定共同举办2003年全国棉纺织行业细纱操作工职业技能比赛活动。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省(区、市)组织实施,全国决赛定于9月中下旬在陕西省咸阳市举行(具体决赛时间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为做好比赛各项组织工作,由主办和协办单位共同成立"2003年棉纺织行业细纱操作工职业技能比赛全国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纺织工作部和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负责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参赛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于4月1日前将本地区比赛组织机构负责人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并按照比赛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的预赛,按分配名额选拔出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于8月10日前将选手推荐表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各省(区、市)在组织比赛中,要认真总结职工操作的典型经验,尤其是在技术创新方面的经验,并大力宣传和推广。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纺织工作部
电 话:(010)68592522或(010)68592526
联 系 人:杨冬旭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865
电子信箱:cmqfyc@acftu.org.cn
传 真:(010)68011601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电 话:(010)85229410
联 系 人:丁伯樵
地 址:北京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742
电子信箱:szxh@ml.ctei.gov.cn 或ccta@ml.ctei.gov.cn
传 真:(010)85229415 或(010)85229419
附件:
一、比赛实施方案
二、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三、名额分配表
四、裁判员推荐表
五、决赛选手推荐表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三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
2003年全国棉纺织行业细纱操作工职业技能比赛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此次比赛由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共同主办,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和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承办,陕西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和陕西省纺织工会协办。成立比赛全国组织委员会,负责比赛的领导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和协办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设工会和协会两个联系点),负责比赛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
二、比赛机型、品种
机型:FA506细纱机
品种:40支纯棉普梳
三、比赛方式
此次比赛的参赛单位应包括各种所有制企业。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省(区、市)组织实施。经初赛选拔的优秀选手可推荐参加9月份举行的全国决赛。
四、比赛内容
比赛分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个部分。理论考试分数占30%,实际操作考核分数占70%。
理论考试内容和操作技术考核标准以1992年4月原纺织工业部人事劳动司组织编写的《棉纺织企业工人技术标准培训教材》第四册第一章和第七章的内容为基础,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新编印的教材争取在4月底下发,请各省(区、市)将所需教材份数于4月1日前报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五、参加决赛选手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出色完成生产任务。
(三)在初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评审裁判
比赛设评审裁判组,负责理论考试和操作技术的评判及综合成绩的评审工作。理论考试聘请有关专家出题。总裁判长由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派员担任。裁判员由组委会商请棉纺织工业相对集中的地区(见附件三)推荐作风好、技术精、裁判经验丰富的人员,经组委会考察聘任。裁判员推荐表请于4月1日前报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
七、奖励
(一)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荣誉证书。对获得第一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二)在全国决赛中获得第四名至第十五名的选手由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授予"全国纺织工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三)参加全国决赛的其他选手由比赛组委会授予"2003年全国棉纺织行业细纱操作工职业技能比赛优秀奖",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
对入选全国决赛的选手由所在企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和"全国纺织工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选手,符合技师任职资格条件的由所在企业优先评聘为技师。
八、名额分配原则
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为30名。名额分配以2001年底各省(区、市)纱锭统计数为准,30至200万锭分配1名,200 万锭以上分配2名。
九、经费
组织比赛坚持节俭的原则。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和相关人员食宿自理,适当收费,不足部分由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和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补贴。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本次比赛组委会。
附件二
2003年全国棉纺织行业细纱操作工职业技能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贾艳敏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
副主任:徐文英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理事长
张继平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副主席
时呈山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陕西省纺织工业总公司总经理
宋 建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张凤英 陕西省纺织工会主席
组委会办公室成员
陈惠娥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纺织工作部部长
朱北娜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秘书长
王玉琦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丁伯樵 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高级工程师
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竞赛处副处长
杨冬旭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任科员、工程师
张王震 陕西省纺织工会技协办主任
附件三
名额分配表
地区 |
选手 |
教练员 |
领队 |
裁判 |
地区 |
选手 |
教练员 |
领队 |
裁判 |
北京 |
1 |
1 |
1 |
|
江西 |
1 |
1 |
1 |
|
天津 |
1 |
1 |
1 |
|
山东 |
2 |
2 |
1 |
1 |
河北 |
2 |
2 |
1 |
1 |
河南 |
2 |
2 |
1 |
1 |
山西 |
1 |
1 |
1 |
|
湖北 |
2 |
2 |
1 |
1 |
辽宁 |
1 |
1 |
1 |
1 |
湖南 |
1 |
1 |
1 |
1 |
吉林 |
1 |
1 |
1 |
|
广东 |
1 |
1 |
1 |
|
黑龙江 |
1 |
1 |
1 |
|
广西 |
1 |
1 |
1 |
|
上海 |
1 |
1 |
1 |
1 |
重庆 |
1 |
1 |
1 |
|
江苏 |
2 |
2 |
1 |
1 |
四川 |
1 |
1 |
1 |
|
浙江 |
1 |
1 |
1 |
1 |
陕西 |
2 |
2 |
1 |
1 |
安徽 |
1 |
1 |
1 |
1 |
新疆(含兵团) |
2 |
2 |
1 |
1 |
福建 |
1 |
1 |
1 |
|
注:领队由各省(区、市)工会、行办、协会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