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结构调整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挑战,要继续支持优势企业、出口骨干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按经济规模组织生产,提高生产集中度,增强国际竞争力。通过调整,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多元化经营和国际化营销方面继续发展壮大。政府将在打破行业和地区壁垒,维持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跨地区、跨国投资经营等方面,为其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提供更广泛的服务。
通过联合、兼并等资产重组方式,将一些具备条件的化纤企业,建成跨地区、跨行业的集团,提高生产集中度,提高上下游产品的关联度,建设若干个起点高、达到国际经济规模水平、技术先进和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化纤及化纤原料基地,到2005年,我国化纤工业年产10万吨以上企业由目前的7家增至20家左右,生产集中度达到60%。有条件的大型化纤企业向下游整合发展,引导化纤面料开发较好,并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纺织企业向上游整合发展。
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引导,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鼓励民营、个体、外资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形成能够为纺织行业和社会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群。鼓励发展都市型工业,依托大型市场,发展服装加工、针织、毛针织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能够提供技术、设计和信息服务的中小企业,采取扶持政策,使之成为纺织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区域结构调整
充分发挥地区的比较优势,鼓励东西部地区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西部地区纺织原料资源丰富。新疆的棉花年产量达3000万担左右,约占全国的1/3,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有羊毛、羊绒、驼绒等动物纤维优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有蚕茧、苎麻、亚麻等优势,劳动力资源比较充裕,成本相对低廉。“十五”期间,西部地区通过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加快技术进步,尽快实现扭亏脱困。并在此基础上,发挥西部地区的比较优势和西部广阔的市场潜力,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的联合,积极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引进人才,调整结构,加强管理,加快转制,提高竞争能力,使资源优势、劳动力优势发展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加工优势和产品优势。以新疆的棉花资源及棉纺织工业、陕西的棉纺织工业为依托,建立全国优质纱、布的生产基地;以四川、重庆、云南、广西种桑养蚕的传统优势和茧丝绸加工为依托,建立全国蚕茧及茧丝绸生产基地;以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的羊绒、驼绒、牦牛绒及毛纺加工为依托,建立具有特色的毛纺织生产基地;以西部地区的麻类资源为依托,建立麻纺织品加工基地;以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商贸市场为依托,发展服装加工,建立西部服装生产基地和集散市场;以西部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为依托,配套发展化纤工业。
进一步搞好东部沿海及中心城市的结构调整,适当压缩纺织初加工能力,集中力量发展精加工、深加工、高附加值产品、高技术产品,形成优势产品、名牌产品、出口产品的生产基地和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中心和信息网络中心。(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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