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强宏观调控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等手段,发挥价格、税收、利率、汇率等杠杆作用,调控经济运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性审批。搞好总量控制。“十五”期间,对棉纺生产能力仍要实行总量控制,防止重复建设。加强对棉纺细纱机生产和销售的管理,严格执行生产许可证和销售准购证制度,以防止竞争环境的再次恶化。
引导投资方向。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发展资本市场,扩大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支持一批重点企业上市。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形成投资多元化格局。
实行公平待遇。鼓励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为其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透明的竞争环境。在纺织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的管理上,实行不分所有制形式的公平待遇政策。
(二)抓好纺织原料发展
继续坚持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发展并举的方针。“十五”期间,根据纺织生产需要,纺织年用棉量在450万吨以上,棉花种植面积须保持稳定。棉花流通领域要建立规范化的市场,推进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棉花价格、标准、销售形式与国际接轨,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竞争要求。赋予大中型企业、出口骨干企业棉花进口经营权。在稳定棉花生产的同时,鼓励对羊毛、蚕茧、苎麻、亚麻、山羊绒、牦牛绒等我国特有的优质原料的种植、养殖、开发和利用。化纤原料及化纤缺口较大,特别是化纤原料的发展滞后,在行业管理上要加强引导,加快发展。
(三)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鼓励纺织企业与相关行业合作,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结合,鼓励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形成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多种形式的中介机构,特别是在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地方,建立由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的技术中心,为中小企业提供有偿技术服务,以适应中小企业设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需要。着重突破纤维技术、纺纱技术、织造技术、染整技术和设计与开发创新技术中的关键技术。通过五大技术攻关,到2005年使60%以上的成套装备达到国际水平,实现产业的全面升级。
(四)提高国际化经营
更好地实施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发挥我国纺织工业出口优势,进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努力扩大出口规模,进一步提高创汇水平。巩固传统市场,发展新兴市场,开拓潜在市场。继续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较低的优势,发展来料、进料加工贸易。适应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趋势,积极研究应对区域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挥比较优势,利用国内成熟、先进的技术、设备到国外去投资办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五)坚持可持续发展
鼓励企业采用新原料、新工艺,降低物耗、能耗,节约用水,改善环境,鼓励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印染企业采用先进的低浴比染色工艺、无水印染技术、转移印花技术、喷射印花技术、涂料印染、等离子体处理等节水、节能及环保的工艺技术。纺织投资项目必须达到环保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技术,由过去的末端治理变为生产全过程的环保控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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