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萧山八家企业获市场经济地位,被征反倾销率为20%另五家应诉企业获单独税率,其余企业和未应诉企业一同被裁以85.3%惩罚性税率
昨日,商务部发布欧盟15日对原产于中国的化纤面料反倾销初裁的具体结果,56家中国应诉企业中25家获得市场经济地位,被征反倾销税率为20%,其中有萧山8家企业。
萧山8家应诉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分别是浙江翔盛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宏峰纺织有限公司、杭州杰恩达纺织有限公司、杭州申达化纤有限公司、杭州益利龙纺织有限公司、杭州明远纺织有限公司、杭州永盛纺织有限公司、杭州振亚纺织有限公司。
2004年6月17日,应欧盟国际使用人造和合成纤维及天然丝联合会的申诉,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化纤面料进行反倾销调查。萧山有68家纺织企业涉案,17家企业积极应诉,为涉案企业数的四分之一。
除8家应诉企业获得欧盟市场经济地位外,萧山还有5家应诉企业获得欧盟单独税率:杭州彩虹纺织有限公司,杭州福恩纺织有限公司,杭州锦盛纺织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凤凰纺织有限公司,杭州正大纺织有限公司。这5家应诉企业的单独税率均为39.40%。
萧山其他4家应诉企业与未应诉企业一同被裁以85.3%%的惩罚性全国统一税率。这将对部分企业的出口业务造成较大的损失,对于以欧盟市场为主要出口市场的个别企业的影响将是深远的。
萧山一涉案企业老总坦言,企业将继续抗辩,但萧山部分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企业对被裁定的20%反倾销税率还比较满意。称这已是本案初裁最低的税率,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如何按此税率重新调整企业生产、经营环节,以适应欧盟市场环境新变。
来源:萧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