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院长沈丹阳最近指出,在新的退税政策下,收购制的出口将由于难免出现新的地方保护主义而受限,相反,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方式和外贸出口代理制将会较大增长。
业内人士认为,生产型企业不自营出口,而选择外贸出口是一种短期行为。企业要获得持续性发展,自营出口是必然选择,当企业达到一定的规模时,就应该培养自己的外经贸人才,水到渠成地自营出口,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目标。
其实,自营出口的最大好处是企业可以直接获得国家退税,在以往的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业务中,这部分一般由外贸公司享受,自营以后企业可以直接获得退税,这是一笔不小的金额;另外企业在与外商打交道过程中,能够更及时、更全面地把握国际市场动态,生产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有利于企业寻求更多的商机;独自在国际舞台亮相,自营出口更容易展示品牌,扩大企业形象宣传,打造出口品牌,企业的品牌宣传和企业形象塑造可以有的放矢地进行,为争更多的市场机会打下基础。
有关人士指出,由于受国家出口政策调整和WTO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今后几年的外贸出口面临三大“瓶颈”:国家去年10月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由原来的17%降到13%;今年起地方政府要负担25%的退税额,过去在哪个地方出口都一样的岁月已一去不复返了;受纺织服装配额的限制,增加了出口东欧企业的成本,各种技术壁垒给出口企业设置了种种障碍,但如果企业不自营出口,最终只能成为别人的加工厂。走自营出口之路成了一种趋利避害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