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全球范围的反倾销诉讼案件增长了41%,不仅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而且在发达国家内部也进行着反倾销的较量。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表示,在这一世界背景下,中国将为增强发展中国家对于国际贸易的参与能力、寻求在世界贸易体系中的利益平衡做出实际行动。在加入WTO后的第一年,中国被诉倾销仍高居榜首。但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学习适应规则,并利用规则保护自己。
仍未摆脱反倾销靶心的处境
加入世贸组织之初,我国仍未摆脱反倾销靶心的处境。据世界贸易组织10月23日发布的消息,今年上半年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比2001年下半年下降44%。在6个月中,17个成员国共向39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104起反倾销调查。在上半年中,中国成为16起反倾销调查的目标,尽管比去年同期的24起有所下降,但仍位居榜首。
事实上,自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以来,截止到2002年10月,我国出口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已达501起,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或地区达33个,涉及我国出口产品4000余种,累计影响我国出口金额约160亿美元。
应诉率70% 绝对胜诉率35%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学习适应规则,并利用规则保护自己。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6个月,企业平均应诉率达71.43%。其中,涉及美国和欧盟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我国企业的应诉率已达到100%。而这一比率在1994年前为零。正是这种积极应对的态度为企业赢得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利益。据最新统计,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的绝对胜诉率无税结案已上升至35.7%。
记者从外经贸部获悉,在上半年已做出的终裁裁决中,我国在美、澳等重要反倾销和保障措施发起国的应诉中取得了历史上少有的好结果。在美国结案的5起反倾销和1起保障措施案件中,5起反倾销案应诉的胜诉率达80%,保住了我国价值近1.3亿美元的市场份额。在美国钢铁201保障措施案中,通过积极抗辩,我国钢铁行业争取到在33小类产品中17类以无损害结案。今年2月11日,澳大利亚在对我国水泥复审案中做出了不再征税的决定,同时出台了有利于中国企业应诉的反倾销部长指南,根据该指南,我国草甘膦、地毯钉和钢制梯子等反倾销案先后获得无税结案的结果。
主动发起7起反倾销调查
自1997年12月10日外经贸部对原产于韩国、美国、加拿大的进口新闻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以来,截至2002年10月底,外经贸部已对21起反倾销申请公告进行立案调查。而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有7起,立案数量之多和力度之大在过去是没有的。
这标志着在积极应对来自外部的反倾销官司的同时,企业也开始运用相同的工具主动出击。 据悉,中国迄今所进行的反倾销调查已涉及美国、加拿大、欧盟成员国、日本、韩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泰国、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20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韩国是涉案最多的国家,共计15起。在已经做出终裁的6起调查中,对被调查产品征收了从4%到78%不等的反倾销税。
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王世春表示,预计未来一段时间,中国企业提出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的数量将会增多,涉及的行业将日益广泛,产品的品种越来越多,调查本身涉及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复杂。
世界贸易组织10月23日发布的消息同样改变了人们普遍认为发达国家经常发起反倾销程序的看法。WTO称,约60%的反倾销调查是发展中国家发起的。在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印度共发起25起反倾销案件,高居榜首。位居其次的是美国,发起22起案件。
反倾销预警机制明年底运行
尽管应诉率和主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数目大幅增长,但中国在整个反倾销体系中的能力仍需加强。世贸组织新任总干事素帕猜曾指出,中国当务之急是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
所谓反倾销预警机制,是指一套监测本国进出口产品的各种评定指标,如对进出口商品的数量、价格、质量标准、市场份额作出及时预测,提醒本国企业调整产品的数量、价格等,避免受到国外产品倾销损害或国外市场的反倾销指控。 据悉,目前由中国国家经贸委和信息产业部牵头建立的预警系统正在加紧制作,预计将在2003年底试运行,2005年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通过对各国的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有效监控,例如汇率、GDP增长速度,能够尽早对中国进口和出口产品的价格和数量是否属于倾销范围进行判断,从而有效避免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倾销产品继续对国内企业造成损害,同时也可以在国外企业提出反倾销调查前,中国企业自动削减出口数量或提高售价。与此同时,外经贸部的重点进出口商品监测系统也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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