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0日,美国国会议员海耶斯提出2002年非法转运执行法案(HR5619),目的是加强政府打击纺织品非法转运及走私等活动的能力。该法案指称,不法之徒多年来均有从中国及其他主要亚洲出口国将纺织品及服装产品非法运往美国,现时亦开始利用与美国订有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逃避关税,而这种新的非法贸易对美国纺织品及服装业造成的损害尤其严重。
新法例将授权美国海关增加人手,以改善检查及档案记录能力。新法例又订明,纺织品及服装产品的进口报关单、货单以及保税或转运文件,若在数量或产品性质等资料方面出现错漏,均被视作意图欺骗行为,罚款额相当于有关产品在美国本土的价格,而港口监督及海关总部均不得减低罚额。
新法例并规定,在所有输进美国的货柜当中(包括运往保税仓库及外贸区的货柜),最少10%需要接受检查,并使用电子及X光检验设备进行。此外,进口商须在货品运抵港口前最少72小时预先进行电子报关。假若未能符合这些要求,美国海关不得放行转运或保税货品。该法案亦要求海关关长制定程序,核实报称经美国转运的产品是否真的运往外国,并须与墨西哥及加拿大等国家的海关当局合作,打击有关的欺骗行为。
但一般相信,当国会于11月12日复会时,议员不会对该项议案采取行动,原因是国会将会集中讨论拨款草案以及其他更迫切的法案,例如成立国土安全部。无论如何,海耶斯的法案再次反映国会进一步向美国海关施压,要求日后更有效打击纺织品非法转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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