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6日由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及粘胶专业委员会组织,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粘胶长丝生产企业会议在杭州临平余杭城市花园酒店召开。中国化学纤维协会理事长郑植艺、会员部副主任林试第、上海办事主任林世东,粘胶专业委员会主任赵向东,12家企业的老总、经理及负责人、中国纺织报社、新华社、中国化纤信息网、加拿大WESTERN PULP等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粘胶专业委员会主任赵向东主持。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理事长郑植艺做了重要讲话。赵向东主任简要回顾了一年来粘胶长丝企业开展行业自律、限产保价工作的一些好的作法与不足,并安排了下一步工作。
会上,首先12家企业本着诚恳、认真的态度,回顾总结一年来,本企业对行业进行限产保价、开展行业自律的落实情况,下一步的设想、打算和意见进行了表态发言,充分肯定一年来工作,认为限产保价、开展行业自律应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会议听取了吉林化纤对七月份市场检查情况及各单位限产情况的总结,新乡化纤对"大朗"会议后各单位价格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保定化纤对5-7月出口情况进行总结,粘胶专业委员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会上听取了中国纺织报社"关于推动粘胶纤维行业发展的宣传策划方案"的进行情况,确定了粘胶长丝产品的名称及商标,会议对今后粘胶长丝企业的限产保价、行业自律等工作进行了积极热烈的讨论,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达成如下共识:
一、限产问题:
各企业老总一致认为今年限产工作按原计划坚定不移地做下去,自觉遵守行业规定,增加透明度,在公开、人正、公平的原则下,继续抓好本年度的限产工作。检查组要切实负起职责,加强检查力度,确保限产计划的完成。明年限产工作将由吉林化纤提出"明年限产工作具体方案"的讨论稿,在下次会议上讨论通过。明年限产工作将本着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公开性、合理性相结合,继续鼓励出口政策,适当进行奖励,切实将限产保价工作进行到底。
二、会上吉林、新乡、保定、宜宾四家领导做了重点发言,并表示一如继往、坚决执行限产保价计划,带头执行行业有关规定,无条件提供发票,接受检查组的监督检查。同时其他企业也一致表示一定按照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将限产保价、行业自律工作继续做下去。
三、价格问题:
与会者充分肯定了"大朗"会议起到了稳定价格的作用,到目前为止12家企业都达到了行业限价标准,根据市场需要,会议决定从8月16日起120D有光丝、无光丝,150D有光丝、无光丝进行合理调整,每档上涨500元(见附表),出口价格维持不变,保定化纤要做好出口信息沟通工作,随时进行调整。粘胶长丝价格不会因行业自律而失去理性的一味上涨。粘胶长丝企业一致表示,粘胶长丝的市场价格会充分考虑到下游客户的产品情况,通过努力,实现厂家、下游客户共盈的局面。
四、为鼓励先进,在会上各企业代表通过无记名打分形式,评选出一年来在执行业自律、限产保价、遵守行规、诚信守诺的先进企业四家分别为:保定化纤、吉林化纤、新乡化纤、湖北化纤。因为这些企业的带头进一步促进行业工作有序开展。年终要进行奖励,本次会议提出表扬。同时希望当选为先进的企业再接再厉,其它企业迎头赶上。争取明年再创佳绩。
五、会议决定在中国纺织报上刊登有奖征集"维卡"商标图案。
设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1万元;入围奖50名,奖励"维卡"牌唐装1件。
六、12家企业表示与中国化纤信息网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反映各品牌、各品种粘胶长丝价格,真正做到为化纤行业服务。
七、会议要求各企业一把手参加"中国国际化纤会议(上海2002)"。积极参与、探讨世界范围内化纤行业的管理和发展,促进本国化纤行业的长足发展。会议期间将承办"维卡"之夜,有关费用在120万宣传费用中列支。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八、会议决定由中国纺织社和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于今年11月份共同组织专业委员会成员企业赴日本、韩国、加拿大进行专业交流考查。推介产品、集中采购。
九、关于技术中心的问题,12家企业一致认为应该再进行深入细致的可行性研究,尽快操作。
十、会议决定下次行业会议在九江召开并由九江化纤承办,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附表
国内市场最低限价
单位:元/吨
| 品种 厂家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酸性纺丝 |
| 120D有光 | 33000 | 32300 | 31600 | 30900 |
| 120D有光 | 33500 | 32800 | 32100 | 31400 |
| 150D有光 | 31500 | 30800 | 30100 | |
| 150D无光 | 32000 | 31300 | 30600 | |
| 250D有光 | 25500 | 25000 | 24500 | |
| 300D无光 | 25000 | 24500 | 24000 | |
| 300D有光 | 25000 | 24500 | 24000 | |
注:上述价格从2002年8月16日执行
200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