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到了九月份,丰收的季节将至,省人才交流中心提醒2004年应届毕业生注意以下几点,希望对毕业生在事业的道路上有所帮助。
已就业的毕业生应该在工作中注意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对合同中双方的约定,特别是对试用期、违约金、劳动合同期限等易产生纠纷的项目务必看仔细。省人才交流中心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少数单位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提醒毕业生,遇到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在利益受到损害时,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向有关劳动仲裁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寻求帮助。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关注一下自己每月的工资单,注意自己在享受社会保险方面的权益,看看单位是否为自己交纳一些基本的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这事关自己长远利益,如未交纳,可向单位提出要求。
毕业生工作后,还要关注自己的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如果工作后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档案、户口还在学校的,可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通过人才交流中心将档案、户口转到工作所在地;如果学校已将人事关系退回生源地的,可以办理改派手续或先到生源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后到工作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关系接收手续。如在杭州工作,可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接收和进杭落户的相关手续。据悉,今年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为各类人事代理单位接收应届毕业生人事关系7000余个,到目前已为30%左右的毕业生办理了报到和进杭落户手续。还有大量的毕业生还未办理,由于今年杭州市对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落户政策已全面放开,一些毕业生开始对进杭落户手续不加重视。省人才交流中心提醒毕业生要及时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因为对应届毕业生的落户政策虽放开了,但对于历届毕业生,特别是大专毕业生,要进杭落户还是有专业等条件的限制,今年能落户杭州,不代表到明年也一定能落。省人才交流中心就遇到很多前两年的毕业生,由于毕业当年没有重视这些手续,今年已经没法进杭落户,给自己留下了遗憾。同时毕业生应将一些归档材料,如劳动合同,岗位聘任书等能证明自己资历的材料及时存入自己的人事档案中,便于以后的长远发展。
符合进杭落户条件的毕业生,把户口落在什么地方呢?省人才交流中心建议:如在杭州有自己的房子,首选将户口落在自己家中;没有房子的可考虑将户口落在亲戚家;其次考虑将户口落在单位的集体户中,如以上条件都达不到的,可将户口落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中,也较为方便。
对于到目前为止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则需进一步调整心态,要静下心来,从以前的求职失败、面试失败中反省自己的求职方式,进行求职方式的改进或是求职方向的改变,不能"一棵树上吊死"。同时对各人才市场的人才招聘会、网上人才招聘以及各种招聘信息要加以关注,以争取实现尽早就业,避免与将涌入就业市场的2005届毕业生竞争择业。据省人才市场提供的信息,9月11日将会有房地产类的招聘专场,9月17日将会有行政、管理、财务、营销、物流、广告类人才招聘会,9月24日将会有IT、机械、机电、制造、模具类专场招聘会,9月30日和10月16日将会有营销、物流、外贸类专场招聘会,10月23日 将会有外资企业专场招聘会,10月29日将会有工业制造、教育、IT类人才招聘会,同时在周三、五、六还有一些综合性招聘会,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前往参加,把握机会。
到九月份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心态一般都比较急躁,省人才交流中心特别提醒未就业毕业生在求职时更要慎重,谨防求职陷阱,遇到要交纳保证金、押金或其他证件的单位,不能百依百顺,需知道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等,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合法证件,毕业生在遇到不法行为时要敢于说不,敢于举报。当遇到一些类似传销工作的高薪诱惑时要头脑清醒,不要相信马上就能获得高薪,谨防不法份子的"洗脑"。
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对自己的人事关系也需重视,要与学校沟通如何解决,如果学校可以继续管理,则与学校签订相关托管协议。也可由学校将人事关系退回生源地,后持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回生源地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总之,一定要明确自己的人事关系在哪里,不能不闻不问,等到以后要用到档案、户口后再开始寻找就麻烦了。省人才交流中心今年将继续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办理"先落户,再找工作"手续,对考研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两年免费的档案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