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纺织品出口经营秩序,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国家有关部委于今年4月和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76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商务部令第21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新的办法,纺织品的临时出口许可数量,将通过业绩分配、协议招标等方式配置到各经营者。这标志着新的出口配额分配机制正式成型。
为了帮助有关单位更好的理解和执行《办法》和《通知》,规范纺织品出口经营秩序,加快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商务部培训中心拟举办“纺织品出口管理与出口形势分析暨纺织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研讨会”,并由北京中财亚欧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中心负责承办,欢迎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一)2007年世界纺织贸易形势与我国纺织品出口对策
(二)《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与出口配额分配机制改革
(三)新办法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类别与数量的业绩分配部分的重大调整及出口实绩确定原则
(四)新办法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类别与数量协议招标方式配置的具体规定及给纺织出口企业带来的利弊分析
(五)纺织企业出口许可协议投标方案制订的关键环节(年度协议招标总量、协议标价格、投标方式、评标规则、中标金、领证和转让、电子投标技术操作等)
(六)新办法对企业和全国剩余配额量的处理措施
(七)《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中的纺织品分类调整
(八)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管理
(九)出口许可证的电子联网核查机制及相关验核管理办法
(十)出口接单风险防范与配额风险预测防范
(十一)2007年配额价格波动因素探索
(十二)不正当低价出口调查与处罚规定
(十三)我国纺织结构调整的指导原则、主要目标和结构调整的重点
(十四)我国促进纺织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有关政策措施
二、参加对象
(一)各地方商务(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和行业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二)各纺织品生产和贸易企业(含一般贸易、易货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补偿贸易、进料加工、保税工厂和其他贸易方式的纺织品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
三、主讲专家
届时拟邀请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中国贸促会纺织行业分会、中国纺织信息中心、中国第一纺织网、外经贸大学等单位相关领导专家主讲。
学习结束由商务部培训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四、时间、地点
2006年12月8日—11日(12月8日报到) 杭州
五、费用与报名方法
参加人员交纳研讨费168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欲参加的代表请填好报名回执后加盖公章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根据报名回执于开班前一周寄发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具体事项。
(一)商务部培训中心
地 址:北京昌平东三旗 邮编:102209
电 话:(010)69759160 69759204
传 真:(010)69759204
联系人:哈 雨 黄乐遥
(二)北京中财亚欧国际经济文化交流中心(会务组)
电 话:(010)51700039 51700185 51700495
传 真:(010)51700024 51700029
联系人:孙方涛主任 王兰老师 余婷老师
邮箱:20049456@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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